"研究者想了解同一人群干预前后的饮酒状态,且饮酒状态为二分类变量。针对这种情况,可以使用配对卡方检验(McNemar’s 检验),但需要先满足2项假设。"
我的数据时干预前后NYHA分级变化,有Ⅰ、Ⅱ、Ⅲ、Ⅳ级属于四分类变量,这时对治疗组和对照组分别进行检验,选取Cochran‘s Q检验,结果显示无法计算。
请问是操作哪里不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