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前后对照率的比较能否用卡方检验?

现有一研究,自身前后对照,样本量30人,试验周期4周,使用一化妆品后,填写问卷对一些感官指标进行评分(如保湿效果:1—非常无效,2—无效,3—一般,4—有效,5—非常有效),然后将结果分为两种:有效(>3分)、无效(<=3分)。

问题是:这样的结果能不能用卡方检验进行分析?具体如何操作呢?

(医咖会网站里的SPSS教程,关于卡方检验的方法都看过,但都是有对照组的,请不要直接粘贴链接作为回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