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独立危险因素(一个为连续变量,一个为分类变量)对结果变量的诊断价值是否需要联合诊断

老师您好:

我通过logistic分析得出两个变量为结果变量的独立危险因素,其中一个是连续变量,也是我文章主要想证明它对结果变量的诊断价值,另一个是分类变量。通过ROC分析,连续变量曲线下面积83%,分类变量79%。我想在文章中主要阐述连续变量的预测价值,是否一定要做两个变量的联合诊断或者他们之间是否有统计学差异吗?如果需要统计报告改如何描述呢?

感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