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共识:冠心病/房颤患者出血后的抗栓管理

2017-08-14 来源:

欧洲心脏病学会血栓工作组发布的这一共识文件,主要针对冠状动脉疾病(CAD)和/或房颤(AF)患者出血事件后的抗栓管理,包括停用哪些药物,重新开始服用哪些药物,以及具体时机。 该共识中,根据出血学术研究会(BARC)出血标准来定义大出血(BARC类型≥3),小出血(BARC类型2)和最小程度的出血(BARC类型1)。根据Mehran对停用抗栓药物的定义,分为停药(在医生指导下)、暂时中断(因手术原因暂时中断抗血小板药物,14天内重新开始)、被迫中断(由于出血事件或患者未依从用药)。一、颅外出血后抗血小板治疗共识总结1. 血栓风险高或极高(如30天内发生过ACS或冠脉支架植入)的患者发生了小/大出血事件,建议继续服用低剂量阿司匹林。出血控制后应考虑尽早重新启用第二种抗血小板药物。 2. 血栓风险中等程度的患者,发生了小/大出血事件,建议暂时中断低剂量阿司匹林,一旦出血控制就重新开始,最好是在3天内。如果血栓风险超过再出血风险,考虑重新开始第二种抗血小板药物。对于使用新一代药物洗脱支架(DES)植入3个月内使用双联抗血小板治疗(DAPT)发生出血的患者,建议重新继续DAPT到3个月。如果患者新一代DES植入超过3个月后发生出血,还有再出血风险,建议只重新使用一种抗血小板药物(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 3. 生物可降解支架(BVS)植入后出血的患者,支架植入后或许需要使用DAPT达12个月。 4. 使用普拉格雷或替格瑞洛出血后的患者,或许可在选择P2Y12抑制剂时使用氯吡格雷,因为氯吡格雷效果虽差一些,但出血风险也较低。当考虑这些患者何时重新启动P2Y12抑制剂时,要考虑到普拉格

欧洲心脏病学会血栓工作组发布的这一共识文件,主要针对冠状动脉疾病(CAD)和/或房颤(AF)患者出血事件后的抗栓管理,包括停用哪些药物,重新开始服用哪些药物,以及具体时机。

 

该共识中,根据出血学术研究会(BARC)出血标准来定义大出血(BARC类型≥3),小出血(BARC类型2)和最小程度的出血(BARC类型1)。根据Mehran对停用抗栓药物的定义,分为停药(在医生指导下)、暂时中断(因手术原因暂时中断抗血小板药物,14天内重新开始)、被迫中断(由于出血事件或患者未依从用药)。一、颅外出血后抗血小板治疗共识总结1. 血栓风险高或极高(如30天内发生过ACS或冠脉支架植入)的患者发生了小/大出血事件,建议继续服用低剂量阿司匹林。出血控制后应考虑尽早重新启用第二种抗血小板药物。

 

2. 血栓风险中等程度的患者,发生了小/大出血事件,建议暂时中断低剂量阿司匹林,一旦出血控制就重新开始,最好是在3天内。如果血栓风险超过再出血风险,考虑重新开始第二种抗血小板药物。对于使用新一代药物洗脱支架(DES)植入3个月内使用双联抗血小板治疗(DAPT)发生出血的患者,建议重新继续DAPT到3个月。如果患者新一代DES植入超过3个月后发生出血,还有再出血风险,建议只重新使用一种抗血小板药物(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

 

3. 生物可降解支架(BVS)植入后出血的患者,支架植入后或许需要使用DAPT达12个月。

 

4. 使用普拉格雷或替格瑞洛出血后的患者,或许可在选择P2Y12抑制剂时使用氯吡格雷,因为氯吡格雷效果虽差一些,但出血风险也较低。当考虑这些患者何时重新启动P2Y12抑制剂时,要考虑到普拉格雷(7-10天)或替格瑞洛(3-5天)的作用持续时间。

 

5. 使用Vorapaxar发生大出血的患者,建议永久停用该药。

 

6. 使用DAPT出现大出血的急性冠脉综合征(ACS)患者,如果只接受过药物治疗,由于无支架血栓形成的风险,或许考虑抗血小板单药治疗。

 

7. 稳定CAD或ACS患者发生上消化道(非静脉曲张)出血,如果内镜检查确认低风险出血征象,可以继续使用抗血小板治疗(单药或双药);如果确认为高风险出血征象,通过内镜治疗已经控制出血,在3天内可以重新开始阿司匹林治疗。在使用DAPT的患者中确认了高风险出血征象,应在仔细权衡血栓和出血风险后,个体化决定是否重新开始第二种抗血小板药物。

 

8. 所有上消化道出血患者推荐使用PPI药物,此外,使用DAPT的患者,如果消化道出血风险高于平均水平,也应该使用PPI。目前还未确认PPI(尤其是奥美拉唑)和氯吡格雷相互作用与不良临床结局间的相关性,但对于PPI药物更推荐较弱的CYP2C19抑制剂(如泮托拉唑)。二、颅外出血后抗凝治疗共识总结1. 发生颅外出血事件后,一旦认为停药后血栓风险超过再使用药物的出血风险,就应重新启动口服抗凝药物(OAC)治疗,大多数情况下是在1周内。

 

2. 当(重新)启动非维生素拮抗剂类口服抗凝药(NOAC)时,应仔细评估和监测肾功能,以避免药物蓄积。

 

3. 如果已使用一种解毒剂(Idaruzicumab)去逆转NOAC的抗凝作用,建议尽快重启OAC治疗,如果个体出血风险在允许范围内,最好在3-4天内重启。

 

4. 机械心脏瓣膜患者,停用维生素K拮抗剂(VKA)与血栓高风险有相关性,不推荐这种做法,特别是二尖瓣置换的患者。NOAC目前禁止在机械瓣膜患者中应用。三、出血后同时使用 抗血小板药物和口服抗凝药共识总结1. 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后的非瓣膜性房颤患者进行三联抗栓治疗时发生出血,建议停用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对于OAC,使用VKA治疗时, INR目标值为2.0-2.5;NOAC用于卒中预防时使用最低有效剂量。

 

2. 双联治疗(OAC+单个抗血小板药)的患者出现大出血,用药不超过1年或许考虑停用抗血小板药物。

 

3. 当非瓣膜性房颤且卒中风险低的患者,三联或双联抗栓治疗期间发生出血,建议ACS/PCI后只使用DAPT(无OAC)一年。四、颅内出血后口服抗凝药共识总结1. 颅内出血(ICH)后是否以及何时重新开始OAC治疗应进行个体化决策,基于患者的血栓风险和再出血风险。需要神经科医生和心脏科医生密切合作来做出个性化决策。

 

2. 如果患者未进行过机械瓣膜置换,ICH后选用NOAC可能要优于华法林,因为III期试验发现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使用NOAC时ICH的发生率低,但是仍需要进一步确认其疗效和安全性。如果选择了一种NOAC,应使用最低有效剂量用于房颤患者的卒中预防。要仔细考虑肾功能、体重、年龄、药物相互作用,以避免药物过量。

 

指南来源:Eur Heart J. 2016 Oct 27. pii: ehw454. [Epub ahead of 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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